据媒体报道,苹果公司已在多个国家和地区申请了iWatch商标,包括日本、墨西哥、俄罗斯和台湾。笔者检索了苹果在中国大陆和台湾的申请情况,发现苹果公司是在2013年6月在台湾地区申请的商标,而中国商标局网站的检索系统由于录入申请信息的时间比较长,一般只能检索到几个月前的申请信息。因此,如果苹果公司是在6月初提交的商标申请,目前是无法看出的,实际我们也没有检索到苹果公司在中国申请iWatch商标的记录,下面是苹果公司在台湾的iWatch商标申请信息。
作为中国商标律师,笔者觉得苹果公司的iWatch商标申请很有意思,有下面几个不同寻常之处:
一、作为美国公司的苹果,其初始申请商标国居然是牙买加,半年后才在其他各国申请。
苹果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商业秘密,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四条的规定,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内任何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已经在某一公约成员国正式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在第一次申请后6个月内在其他国家就同一商标在相同商品上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而苹果公司选择了在优先权保护期的最后一天提交商标申请。
同时,笔者通过Google的初步搜索,没有搜到牙买加国政府可以提供官方的商标数据库在线检索服务。如果该国确实没有商标在线查询网站,说明这是苹果公司刻意为之,鉴于越来越多的记者和竞争对手对苹果公司提起的专利、商标申请进行研究,很多苹果公司的不希望被公开的技术信息和产品信息都通过这些渠道被泄露。因此通过一个不引入注目的小国申请商标,再通过优先权方式保护,可以在让权利尽早得到保护的同时,尽可能晚的泄露商业秘密。
二、苹果公司在第九类选择了大量商品。
一般而言,企业申请商标一个类别只会选择10项产品和服务,超出部分,商标局会额外收费,但笔者粗略统计,苹果公司在第9类居然选择了124项产品和服务(详见文后附录)。其中既有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设备、电话、平板电脑等IT设备的常用产品,也有太阳镜、叫狗哨子、工业用放射设备等非IT常用产品。
产品和服务选择的多,可能说明iWatch产品的功能越多,但申请涉及的非IT用途服务说明不排除苹果公司是故意多申请一些不必要产品和服务,虚虚实实,以迷惑竞争对手。
三、苹果公司为什么这次没有用白手套申请iWatch商标?
上次申请iPad商标时,苹果公司通过一家单独注册的IP应用发展有限公司(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在全球申请和购买iPad商标,这个策略让苹果公司即将推出iPad产品的秘密在商标环节得以保密,并且在购买商标时,由于IP应用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公司,因此iPad商标的原持有人,比如唯冠公司,并不了解购买商标的真正客户,商标收购的成本被大大降低。
虽然苹果公司在收购中国iPad过程中也犯了错误,导致其最终付出了6000万美元的代价,但至少在中国以外的地区,iPad商标收购是成功的。
但同一个策略不能使用两次。因为苹果的i品牌(iBrand)战略大获成功,因此,现在要伪装成小公司收购被商标持有者识破的可能性非常大,所以苹果公司这次改用了在不引入注目的小国先申请商标,然后通过巴黎公约主张优先权的策略。
但是,对苹果而言,iWatch商标的挑战会更大,因为在很多国家,比如在欧盟,已经有公司2008年在第9类获得了该商标http://www.probendi.com/products.php。关于iWatch商标在中国大陆地区申请的前景问题,因为Watch一词具有手表的含义,因此在第14类手表类产品上获得iWatch的注册会有一定难度,苹果要通过一定的非常规手续才可能获得这个商标。
【作者简介】游云庭,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Email: yytbest@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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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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